加濕器加濕量測試方法及標準

14次 2025.06.06

  加濕量是指加濕器一小時可以向空氣中輸送的水分量,通常用ml/h表示。它是考察加濕器加濕能力的重要指標?。加濕器加濕量測試能夠評估加濕器在一定時間內的濕度變化情況,確保其加濕能力符合標準,從而滿足用戶對室內濕度的需求?。


加濕器加濕量測試


  加濕器加濕量測試方法


  1)預處理:若加濕器說明書對預處理有要求,需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如對蒸發式加濕器的蒸發芯進行約24小時的浸潤預處理等。若未作要求,則可直接進入下一步。


  2)加水與初始稱重:向加濕器水箱注入試驗用水,若水箱有刻度,加至規定刻度處;若無刻度,則將水箱加滿。將加好水的加濕器放置在電子秤上,稱量并記錄此時加濕器的整機質量m1,單位為克(g)。


  3)預運轉:開啟加濕器,使其在測試環境中預運轉0.5小時。這一步驟能讓加濕器達到穩定的工作狀態,確保后續測試數據的可靠性。預運轉期間,密切觀察加濕器的運行狀況,查看有無異常噪音、漏水、噴霧不均勻等問題。


  4)正式測試:預運轉結束后,將加濕器調至最大加濕檔位(若產品有多個檔位),開始正式測試。同時啟動計時設備,記錄測試時間。對于運行時間,不同類型加濕器要求不同,一般而言,運行大于3小時的器具運行至3小時停止試驗;若加濕器在運行過程中達到最低水位限或缺水提示,則測試提前結束。


  5)結束稱重:當測試時間到達規定時長或因水位問題測試提前結束時,立即關閉加濕器,再次將其放置在電子秤上,稱量并記錄此時加濕器的整機質量m2,單位同樣為克(g)。


  加濕器加濕量測試標準


  依據GB/T23332-2018《加濕器》標準,加濕器的實測加濕量應不低于額定加濕量的90%。例如,某加濕器額定加濕量標注為500mL/h,那么在實際測試中,其加濕量需達到450mL/h及以上,才符合標準要求。


  不同類型的加濕器,如蒸發式、超聲波式、電極式等,雖測試方法基本一致,但由于其加濕原理存在差異,在實際測試過程中,受環境因素(如相對濕度對蒸發式加濕器影響較大)影響程度有所不同,需在測試時嚴格把控環境條件,確保測試結果準確反映加濕器的真實加濕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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