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凈化器化學污染物凈化效率檢測方法

36次 2025.06.10

  空氣凈化器的化學污染物凈化效率越高,表示其去除化學污染物的能力越強。通常,凈化效率達到99%以上被認為是高效的。空氣凈化器化學污染物凈化效率檢測有哪些方法?


化學污染物凈化效率檢測


  空氣凈化器化學污染物凈化效率檢測方法


  1.試驗艙準備:


  試驗艙需嚴格符合QB/T5364-2019《空氣凈化器測試用試驗艙技術要求和評價方法》規定。其尺寸常見有3m3、10m3、30m3和81m3等規格,應具備良好的密封性,防止外界化學污染物進入干擾檢測結果;內部氣流分布均勻,保證艙內各位置化學污染物濃度一致。


  2.確定目標化學污染物及初始濃度:


  依據空氣凈化器宣稱能凈化的化學污染物種類,確定檢測目標污染物,常見的有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參考《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22)等相關標準,計算氣態污染物的初始濃度范圍。


  3.污染物引入試驗艙:


  采用特定的設備和方法將目標化學污染物引入試驗艙。如對于甲醛,可使用甲醛發生器,精確控制甲醛釋放量;對于TVOC,可將已知濃度的TVOC標準氣體通過氣體注射器等設備定量注入試驗艙。


  注入污染物后,開啟試驗艙內的循環風扇,持續攪拌一段時間(一般為15-30分鐘),待試驗艙內空氣充分混合,化學污染物濃度均勻分布后關閉風扇。


  等待5-10分鐘,使污染物穩定,隨后使用專業檢測儀器(如甲醛檢測儀、TVOC檢測儀等)在試驗艙內不同位置多點采樣,檢測各氣態污染物的初始濃度,取平均值作為初始濃度數據記錄下來。


  4.放置及開啟空氣凈化器:


  將待測的空氣凈化器放置于試驗艙中心位置,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方式安裝和調試,確保其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啟動空氣凈化器,使其在額定模式或產品宣稱的高效凈化模式下運行。


  5.數據采集:


  在空氣凈化器運行過程中,按照規定時間間隔進行化學污染物濃度檢測。一般在開啟凈化器后的15分鐘、30分鐘、60分鐘等時間點,使用與檢測初始濃度相同的專業儀器,在試驗艙內相同位置進行多點采樣,測定各氣態污染物的濃度。


  6.計算凈化效率:


  依據檢測得到的初始濃度和不同時間點的濃度數據,通過公式計算空氣凈化器對化學污染物的凈化效率。凈化效率計算公式為:凈化效率=[(初始濃度-某時間點濃度)/初始濃度]×100%。


  通過計算不同時間點的凈化效率,可繪制出凈化效率隨時間變化的曲線,更直觀地展示空氣凈化器對化學污染物的凈化過程和效果。


  7.重復試驗與結果判定:


  為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一般需在相同條件下,對同一臺空氣凈化器進行至少3次重復檢測。計算多次檢測結果的平均值和標準偏差,若多次檢測結果的偏差在合理范圍內(如相對標準偏差小于10%),則取平均值作為該空氣凈化器對目標化學污染物的凈化效率最終結果。


  將最終結果與產品宣稱的凈化效率以及相關標準規定的合格凈化效率進行對比,判斷該空氣凈化器對化學污染物的凈化性能是否達標。若產品宣稱甲醛凈化效率不低于90%,而檢測得到的平均凈化效率為85%,則該產品未達到宣稱的凈化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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